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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洋海啸紧急救援情况
发布时间:08-03-04 21:23:02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一、基本情况

    2004 12 26日,印尼苏门答腊岛附近海域发生 8.9级强烈地震,引发印度洋历史以来最为严重的海啸灾难。印尼、斯里兰卡、印度和泰国等东南亚和南亚国家遭受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及海啸已造成近 15万人死亡。泰国南部地区特别是普吉岛等旅游胜地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5亿美元,灾区重建费用将高达 7.5亿美元。印尼北苏门答腊地区的大量村镇被夷为平地, 10多万房舍被毁,灾区重建需近 1.6亿美元援助。斯里兰卡全国沿海岸线三分之二的地区悉遭损毁,经济损失约 10亿美元,灾民达 70余万。马尔代夫全国受灾,整个国家陷入停滞,经济损失预计将达 10多亿美元。印度南部近 4个邦和 2个中央直辖区受灾害影响,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2亿美元。马来西亚北部的四个州受海啸波及,经济损失预计达 2630万美元。

    印度洋地震与海啸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 1 6日,温家宝总理应邀出席了在雅加达举行的东盟地震和海啸灾后问题领导人特别会议,与有关国家领导人和国际组织代表就救援工作、灾后重建及合作建立区域防灾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多项倡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有关方面迅速做出反应,组成了由外交部、商务部、财政部、卫生部、地震局和军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特别工作小组,我驻有关国家使领馆启动了应急机制,积极组织援救中国公民,并向救灾国提供各种援助,受到国内外广泛赞誉。

    二、紧急援助情况

    海啸发生后,商务部立即启动了对外人道主义紧急救援应急机制, 26日晚,决定向印尼、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和泰国等受灾国提供第一批 2163万元人民币的紧急救灾援助。

    12 31日,根据灾情发展,我国宣布在已有援助基础上再向受灾国提供 5亿元人民币援助。主要用于:向受灾国提供紧急救灾物资和现汇援助,应有关国家要求组织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援队和野战医院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积极参与受灾国灾后重建工作。在上述 5亿元人民币援款项下,向印尼、斯里兰卡和泰国提供总计 3750万元人民币的救灾物资,主要包括药品、食品和发电机等;向马来西亚、缅甸、马尔代夫、索马里、肯尼亚和塞舌尔提供总计 85万美元的现汇援助。

    另外,我民政部门也向全国各地发出通知,积极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的民间捐赠活动。社会各界人士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纷纷向灾区民众捐款捐物,奉献爱心。截至 2005 1 17日,全国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到帐资金累计达 29430.7万元,其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各地红十字会接受到 13192万元,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接受 16238.7万元。中华慈善总会根据捐赠者意愿和受灾国的实际情况,于 1 15日在民政部举行民间捐款移交仪式,将首批到账的 5500万人民币捐款兑换成 665万美金,转交给印度洋海啸受灾国家。

    三、医疗救助情况

    2004 12 30日,根据南亚和东南亚部分国家的受灾情况,我在原有 10支国家级救灾防病医疗队的基础上,调整了人员专业组成,组建了总人数 164人的中国卫生救援队,以公共卫生专家和临床外科专家为主,针对现场救援和灾后防病实际需要进行援助。救援队抵达受灾严重的普吉岛后,在与当地政府官员、卫生技术人员会谈、了解灾情和医疗救治与防病情况的基础上,救援队在当地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救治受伤和腹泻群众,对环境和饮水消毒予以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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